关于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现就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2.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半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