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事业单位、非公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职改办字〔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要求,现将2022年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于2022年9月1日开放申报,关闭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初次确定、授予网上申报系统于2022年9月20日开放申报,关闭时间为2022年10月16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职称评审时间于2022年10月20日,评审地点在巴州林业和草原局5楼会议室(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4号)。
二、评审范围
自治州从事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技术研发、咨询设计、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自治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资格条件
申报职称人员应符合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6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新人社发〔2022〕2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2022最新版)要求。
四、申报渠道
采用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的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陆http://www.xjzcsq.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进行申报工作。
1.网上申报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申报人)首先个人注册账号、填报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认真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申报,上报基层单位(所在单位)。
2.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具体业绩或发表论文情况及申报职称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县(市)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手工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出具《公示证明》,报送至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进行复核,材料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并经最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评审。
五、申报要求
1.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经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2.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职称时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申报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3.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要严格按照新人社发《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新条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审核通过人员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我们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经修改后不得超过3次,超过规定次数端口将自行关闭。请申报人在材料退回时认真阅读修改意见并逐一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再提交。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正反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职称的纸质资料均须扫描原件后网上报送,受理资料时,请携带所有申报材料以便核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并进行缴费确认,统一转账到州财政局国库账号,逾期不予受理(注:网审通过即可报送材料,不再另行通知时间)。
5.申报人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6.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7.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8.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
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38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人。
六、答辩要求
1.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3.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4..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免答辩。
答辩时间在定于2022年10月20进行,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登录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JPG格式),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学习,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目、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
3.属各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报送至州林业和草原局,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属州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州林业和草原局。
4.填写实践经验和实践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写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5.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向所属林草部门抄送。确保基层每一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获悉通知主要精神。各县(市)人社部门请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审核,填写明确意见,按要求签名、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审查中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在职称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 巴音克西克
联系电话:2024944、18199249109
受理地点: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414室(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4号)
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pdf
附件 :1、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公示结果及推荐意见(模板)
2、巴州2022年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
3、继续教育免试表(模板)
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