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州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中、初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各类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中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结合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将2020年自治州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中、初级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10月8日-10月25日。
纸质材料送报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2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一)从事公路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职称人员应符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7月24日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中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附件1)和《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文件要求。
四、网上申报要求
(一)申报职称人员登陆“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xjzcsq.com),“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按要求填报上传职称评审资料。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查阅职称评审系统内的“操作指南”。
(二) 申报职称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资料时,须仔细检查核对,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上报材料不清晰或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上报材料次数不得超过3次,第3次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及自治州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州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中、初级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按照评审系统要求需扫描上传的材料
1.身份材料,标准免冠照片(两寸、蓝底渐变)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提供学历网上查询报告或学籍档案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资格批准文件以及聘任材料(文件或聘书或岗位聘用登记表)。
4.年度考核材料,近三年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正、反面)和近三年申报人单位年度考核定等文件、考核总名册及优秀比例(非公经济不需提供)。
5.论文、著作以及奖励证书,要反映本人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具体要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7.继续教育证书:需提供2020年专业科目网上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接受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2014—2020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免去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8.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后,请放大观看,务必保持足够的清晰度。凡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清晰度不够影响网审、评审的,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提交备审核的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手工填写推荐意见)。中、初级均为一式两份,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同一张纸正反面打印。
2.推荐单位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结果各1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上传单位公示结果。
3.申报人按照评审系统要求需扫描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见附件3),申报人在空白处手工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
5.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1份(见附件4),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
(三)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网上通过审核后,将相关纸质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报送至巴州交通运输局202办公室(州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
六、答辩要求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答辩时间在2020年1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通过形式审核”后提交评审表及时缴纳评审费用。
八、有关要求
1.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见附件5),并经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连续参加上述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直接认定高一级职称。
2.网上下载打印的评审表须与上报表格内容一致。申报职称的纸质资料均须扫描原件后网上报送,受理资料时,请携带所有申报材料以便核对。
3.申报人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4.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5.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九、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扫描原件(JPG文件格式)并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传。
2.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写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
3.属各县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属州直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初次确定(初级、中级)授予(中级)工作,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网上审核通过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龚建,联系电话:0996-2024500,传真0996-2041987。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样表);
4.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模板);
5.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免试审批表免试审批表(样表);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自治州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代章)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与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