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人社发〔2017〕242号
关于安排2017年度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5〕53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函〔2015〕172号)、《关于做好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结合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2017年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自治州各系列需要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满足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请登陆网址: www.xjzcsq.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于8月1日开放申报,关闭时间为8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帕尔哈提 马荣
联系电话:0996-2022294 2023344
受理地点: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6号窗口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二)《自治州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一份;
(评审表、推荐表均为网上申报结束,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
(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需科目合格证(中级提供近4年,初级提供当年)及当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四)近三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五)州直单位提供任现职以来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能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2篇以上(初级不作为必备条件要求);
(六)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公示及公示结果1份;
(八)企业评审需提交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六、答辩范围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参加答辩(且末县、若羌县和县市下属乡、镇、场除外),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不需要答辩。
答辩时间在2017年10月(具体时间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一)“访惠聚”工作住村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
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经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需现场答辩的,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参加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寺、支教期间在职称评审方面与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严格规范职称工作评审前审查制度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中初级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汉)语不再做要求,州直单位论文严格按照评审条件需在自治区及以上刊物发表。各单位提前安排参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网上公需课目的学习,已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但材料申报前还未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不得申报当年职称评审。州直单位论文未正式发表,只有刊发通知的,不得申报当年职称评审。
(三)严格执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
八、注意事项
1、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资料、需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原件交我办审核,我办核对原件后当场退还,留存复印件。
2、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
3、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4、已参加过当年农业、畜牧专业中级现场考核职称评审的,不得再次参加中级评审会。
5、初定职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6、属各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人社部门统一报送至州职改办,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属州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州职改办。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17度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访惠聚”免试审批表》
2、《2017年自治州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评审会评审时间安排表》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