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自治州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技术研发、咨询设计、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资格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35号)(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查询)及自治区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施行。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通用中级、初级评审和初次确定、授予职称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10日10:00至10月10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时间: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于9月10日至10月20日集中开展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反馈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9月20日至10月20日,纸质材料审核接收。
(四)缴费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2日,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答辩时间:计划10月23日召开评审会,地点为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四楼40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申报方式及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巴州网址:https://bz.xjzcsq.com/bz/index.html,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任职资格条件”查阅职称评审条件,满足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具体申报方法查阅“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填报材料。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上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网上审核。职称评审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修改后逐级提交,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附件材料。
2.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最新查询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验证的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学籍档案等印证资料。
3.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中的两项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
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由远至近准确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访惠聚”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条件不够,将予以退回。
6.获奖情况:任现职以来所获林草业务工作相关奖励证书及文件。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7.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请上传JPG(图片格式)扫描件。
8.业务工作总结: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9.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著作原件。论文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发表的,须将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翻译成汉语,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发表日期截至2024年8月30日)。
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按照各系列职称申报要求填报);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10.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正、反面),和近三年申报人单位年度考核定等文件。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顺延1年申报;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顺延2年申报。
11.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3000字)。
12.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公需科目30课时/年、专业科目60课时/年的标准,提供近五年的公需科目及近三年专业科目(2020-2024年的公需课,2021-2024年的专业课)合格证书。符合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
13.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附件1)、《推荐单位公示结果》(附件2)以及本专业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4.个人承诺书。申报人需对填写的内容负责,在申报栏目做出承诺,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按手印上传。
15.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请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单位、照片眼睛等区域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单位、照片眼睛)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
(三)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显示“评审委员会已接收材料”的申报人员,由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须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本人免冠近照,一式两份,有水印方为有效),本人签字并手写承诺语,逐级签字盖章后提交评委会。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由呈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负责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5),并缴纳评审费。
六、答辩要求
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七、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转入州财政局国库科指定账号,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人,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人。
八、注意事项
(一)驻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上述人员参加评审的,填写《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附件5),并经相关部门盖章同意。
(二)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三)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抄送本级人社部门,并将本通知转发至乡(镇)、街道林草部门,确保基层每一位林草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获悉通知内容。会同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认真填写是否推荐申报的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荐至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办公室。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九、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张京
联系电话:0996-2036171 18199249109
受理地点:巴州林业和草原局433办公室。(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民生路190号南苑大厦四楼)
附件: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3.个人承诺书(模板)
4.继续教育免试表(模板)
5.申报人员花名册(模板)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x
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