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南疆四地州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及《支持南疆地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精神,结合巴州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自治州事业单位工程系列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州各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与管理、工程及科学技术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资格条件
依据新修订的《巴州事业单位工程系列水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巴人社发〔2024〕42号)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31日。
(二)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8月20日—9月20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
(四)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
(五)答辩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巴州网址:https://bz.xjzcsq.com/bz/index.html,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任职资格条件”查阅职称评审条件,满足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具体申报方法查阅“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填报材料。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上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网上审核。职称评审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修改后逐级提交,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附件材料。
二级专业要根据申报人自身从事的工作内容选择: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与管理或工程及科学技术研究。
2.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及最新查询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验证的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学籍档案,有在职学历的材料也可同时上传。
3.专业技术资格:指已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中的两项即可;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
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访惠聚”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5.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指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建造师、建筑师等,与工程系列无关的资格证书不上传。
6.科研(实践)工作能力:建议申报二级专业为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及科学技术研究专业的申报人填写,主要体现申报人在科研方面完成的工作、实践经历和能力等。申报其他二级专业的如有相关经历能力也可填写。
7.实践能力、业绩成果:按照职称评审条件,须满足“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条款和对应申报的二级专业所列项目。说明中注明参与每一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和本人承担的角色和完成的工作量等,体现申报人实践经历,切勿是工程简介。同类业绩成果可合并归纳填写,印证材料需体现申报人参与,因涉密确无法提供印证资料的,需申报单位出具证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副高,取得中级职称以前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定,请删除。若条件不够,将予以退回。
8.获奖情况:指被用人单位及以上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反映本人工作表现的综合类奖项。专业方面的可填入“业绩成果”栏目中,其他奖项不在此范围内。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9.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请上传PDF扫描件。
10.著(译)作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参与编写的理论文章、著作等。
11.发表论文情况:按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上传。申报人论文须在工程类专业刊物上发表,如能在“知网”等网站上查询,可将查询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未刊出的论文不得上传(含有录用通知书的)。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的代表作可由3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同志审核签字认可,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可计作1篇论文(模板详见附件)。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版权页、检索报告等;请上传原件图片,非打印稿。标记出本人论文。
12.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表(正、反面)。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顺延1年申报;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顺延2年申报。
13.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指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包括思想政治上的认识、水利业务工作经历、取得的成绩、成长心得、存在问题和计划等,内容详实、语言精练(字数2000-3000字)。
14.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公需科目30课时/年、专业科目60课时/年的标准,副高级提供近五年的公需科目及近三年专业科目(2020-2024年的公需课,2022-2024年的专业课)合格证书。符合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模板详见附件)
15.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模板详见附件)、《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从事水利工作年限证明》以及本专业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尽量避免重复上传。
16.个人承诺书。申报人需对填写的内容负责,在申报栏目做出承诺,手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按手印上传。
17.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请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单位、照片眼睛等区域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单位、照片眼睛)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要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核定的定向岗位职数范围内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
推荐单位须按照要求,出具申报人政治表现情况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调纪检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对处分期已满的申报人,推荐单位可根据现实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推荐。申报人需要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推荐单位严格把关内容真实性。
(三)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显示“评审委员会已接收材料”的申报人员,由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须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本人免冠近照,一式两份,有水印方为有效),本人签字并手写承诺语,逐级签字盖章后提交评委会。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由呈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负责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人员花名册》(模板详见附件),并缴纳评审费。
(四)纸质材料目录清单
申报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模板详见附件),按顺序依次为:
1.现实表现政治鉴定材料(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原件1份,按照管理权限,由单位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签字盖章。
2.所在单位性质证明1份(附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复印件或当地人社部门证明)。
3.申报人员公示、公示结果原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评审表须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本人免冠近照,有水印方为有效),本人签字并手写承诺语。
5.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7.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技术总结1份。
8.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
9.实践能力、业绩成果、获奖情况、获得的知识产权、著作相关佐证材料。
10.请按任职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论文、著作的原件、复印件(需提供复印件内容包括期刊内页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版权页、检索报告等。标记出本人论文)。
11.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表和《申报人员花名册》(模板详见附件)。
12. 学历证书、最新查询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验证的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13.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上传、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
六、答辩要求
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参加“访惠聚”驻村、寺管会、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七、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副高级 500 元/人
八、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由申报单位在核定的定向岗位职数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经申报单位研究、审核、推荐后逐级后逐级申报。同一年度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自治区通用职称评审与定向评价两种资格。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
九、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黎倩倩
联系电话:0996-2030024
受理地点:巴州水利局312办公室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x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注:一人一份,同一单位申报人员较多的,不可罗列姓名。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2024年×月×日
附件:2
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无异议,未收到投诉、举报,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注:一人一份,同一单位申报人员较多的,不可罗列姓名。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月×日
附件:3
个人承诺书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签字:(承诺人)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县及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代表作
同行专家认定表
自治区水利专业评审委员会:
经认定,××同志的专业技术文章《××××》能够反映其本人的学识水平,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要求,建议当作其理论代表作申报职称。
序号 | 专家签字 | 单 位 | 职称 | 取得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5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附件:6
2024年度水利专业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 |||||||||||
单位(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获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时间 | 拟晋升专业 技术职务 | 工作单位 | 是否 通过 | 备注 |
附件7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2024年度)
地州市: 单位:
姓 名: 性别: 族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学位):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手机):
现职称: 拟评审职称:
申 报 材 料 清 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件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