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自治州畜牧(兽医)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职称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州直畜牧兽医系统各单位:
为保障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参与申报工作,通过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经自治州畜牧兽医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延长2023年评审工作申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顺延至2023年9月22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顺延至10月13日。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提交,提交评审机构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和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经评审机构形式审核(已接收材料)通过后,申报人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有水印为有效),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畜牧兽医专业中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