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州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倾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一线,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根据《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专业职称评审范围
各县(市)乡镇和涉农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农艺、畜牧、兽医等岗位上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按照《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开展评审工作。
三、农业专业职称评审时间
收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启动评审工作,并于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如下:个人申报时间为11月12日-11月28日,网上形式审核时间为11月20日-11月30日。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 .xjzcsq.com),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不受理个人纸质评审材料。
(二)网上审查。各县市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传材料完整清晰。申报材料要逐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县市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各县市要牢固树立为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减轻负担的工作导向,全面梳理在职称评审中需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清单。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主页查阅“申报操作指南”。
另需提供如下纸质材料(其余材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上传即可):
1.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未能提供验证报告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
2.现任职称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岗位聘任通知或聘任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事业单位需完成近五年(2018年-2022年)公需科目、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专业科目学习。
4.申报人员需提供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形式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A4纸双面打印),由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填报栏中“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确认。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此表由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报送(一式两份)。
5.继续教育要求。2022年继续教育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执行,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专业理论培训考核和计算机技术水平考试不作硬性要求。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填写《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核合格可免去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和答辩。
6.本年度按要求做好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信息遮盖”工作,申报人员按规定上传材料时遮盖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7.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各项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农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组织评审和推荐。各县市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部署,在各单位及时公布年度岗位空缺、推荐情况,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在单位推荐环节要对拟推荐人选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公示,推荐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强化评审材料审核把关。要严格评审范围和对象,规范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级审核等程序,落实各环节公开制度。申报(推荐)单位须逐一审核,确保提交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拖延报送情况较严重或因推荐不当人选造成名额浪费的县市或单位,核减下一年度指标。
(三)加大违规处理力度。要实行“谁审签、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对不遵守程序,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要建立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审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0996-2036172
来信来访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4号巴州农业农村局
(三)自治州农业专业职称评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巴才彩、巴音花 0996—2029768
附件:1.自治州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2.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