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教育局、各县教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巴州少数民族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现职岗位从事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符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 www.xjzcsq.com)查阅。
三、申报时间
网上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9日—11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含评审推荐人员汇总表)。材料申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纸质材料地点:库尔勒市人民东路百川商务大厦巴州教育局(民语委)推普科909室。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 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
1.以下材料交原件1份(本):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对申报人的组织考察、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从事专业技术年限、业务水平、学术成果、近5年考核定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公示结果证明。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评审推荐人进行公示的方式、时间及结果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课需提供2022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课需提供2018—2022年度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政策的提供免试审批表原件。
(4)论文查重报告(查重率在30%以内)。
(5)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推荐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申报人在最后的个人承诺语签字确认。申报人评审材料,分类整理,归整至档案袋内报送。
3.有关材料交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译著作和专业论文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
五、相关事宜
(三)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四)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费单位信息的公示,民族语文翻译职称评审费为:高级资格500元/人、中级资格400元/人、初级资格300元/人。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政治标准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分裂的实际表现作为推荐申报人的首要条件。申报人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忠诚践行党的民族语文翻译工作职责使命,近5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对政治表现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推荐。
(二)突出能力实绩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重点评价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对县级以下基层申报人员不作论文、课题项目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工作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对不能独立承担完成重要文稿翻译和审定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参加副高级以上级别评审。
(三)严格审核推荐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评审条件推荐申报,公开自治区、自治州印发的有关文件、职称评审条件、评审工作安排、推荐名额等,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及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开群众投诉问题的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到政策、条件、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普通话水平、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继续教育学习等方面是否合格真实准确。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评审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各县市评审要求
各县市组织评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会组建单位审核确认。依法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县市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倒查。
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市教育局(民语委)接此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下级业务部门,以及辖区内有关单位因疫情原因,纸质文件后期补发。如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交申报的相关材料,应予以说明,可在附件中上传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后方可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巴州教育局(民语委)联系人:米莎
联系电话:2031997 13239965555
附件:1.2022年少数民族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推荐人员汇总表
2.巴州“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3.个人诚信承诺书
巴州教育局(民语委)
2022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巴州少数民族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推荐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 | 何时、何校毕业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工作年限 | 专技年限 | 现任 专业 技术 职务 | 聘任时间 | 拟申 报级别 | 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 普通话水平 等级 |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 公需科目网络远程教育 |
附件2
巴州“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县市或主管单位审核。
3.各县市、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附件3
个人诚信承诺书
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本人姓名:XXXXXX,身份证号:XXXXXX,申报:XXXXXX系列XXXXXX专业的职称评审,受疫情影响,本人因 原因,无法提供XXXXXX佐证材料。本人郑重承诺,申报材料填报的内容准确、真实、有效。评审结束后,按要求及时补报佐证材料。若有因填报内容不清晰,影响评审量化赋分,导致评审结果未通过的,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