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关于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6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巴教发〔2022〕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库尔勒市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主体及评审原则
库尔勒市教育局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主体,会同库尔勒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按程序报备。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继续实行评聘分离政策。
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范围
库尔勒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下同)申报初级教师职称的人员。援疆1年以上,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且正在援疆期间的教师按政策经派出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授权参加评审。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业绩。
三、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按照自治区 2019 年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指导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评价导向。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评价第一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操守,发挥好师德承诺和师德考核机制作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把申报人员政治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放在评价首位,申报人员政治上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对推荐的申报人员,各学校(单位)要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二)坚持综合科学评价。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教学课堂工作量、教学能力评价,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在教学方面的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优先考虑。
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
收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启动,年底前结束,不得跨年度评审。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如下:个人申报时间为11月3日--11月14日,网上形式审核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5日,受理纸质材料时间待定。
六、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 .xjzcsq.com),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不受理个人纸质评审材料。
(二)、网上审查。
1.学校(单位)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传材料完整清晰,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一致。组建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要逐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和报送工作,对需要修改完善或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要及时告知申报人本人,对未按规定时限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库尔勒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各学校(单位)要牢固树立为教师提供服务、减轻负担的工作导向,全面梳理在职称评审中需要教师提供的材料清单,对于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等材料,由教师个人在评审表中承诺如实填报,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主页查阅“申报操作指南”。
另需提供如下纸质材料(其余材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上传即可):
1.学校(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学校(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报告。
(2)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3)公示、公示结果证明。学校(单位)出具的评审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方式、时间及结果证明。
(4)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5)学校审核人员承诺书。
2.申报人员需提供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形式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A4纸双面打印),由学校(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填报栏中“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确认。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此表由各学校(单位)统一报送(一式两份)。
(四)本年度按要求做好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信息遮盖”工作,申报人员按规定上传材料时遮盖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各项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规范组织评审和推荐。各学校(单位)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部署,在各学校、各单位及时公布年度岗位空缺、推荐情况,组织教师申报,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在学校推荐环节要对拟推荐人选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公示,推荐结果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保推荐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二)强化评审材料审核把关。要严格评审范围和对象,规范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及审核等程序,落实各环节公开制度。申报(推荐)单位须逐一审核,确保提交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拖延报送情况较严重或因推荐不当人选造成名额浪费的学校(单位),核减下一年度指标。
(三)加大违规处理力度。要实行“谁审签、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对不遵守程序,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审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库尔勒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0996-2168198
0996-2168525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联系人:朱丽春 0996--2168525
市教育局联系人:苏 婷 0996—2168198
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