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巴州教育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巴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巴教传[2022]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轮台县初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主体及评审原则
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是初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主体,会商轮台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按程序报备。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巴州教育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分离的政策实行对等分离。
二、初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范围
全县在岗在编和在岗不在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分离。凡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三、初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按照 2019 年修订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四、初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
收到通知之日起便可启动,年底前结束,不得跨年度评审。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会商轮台县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初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如下:个人申报时间为10月27日--11月6日,网上形式审核时间为11月7日--11月14日,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 11月15日--11月19日。
五、申报途径
申请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ksxt.xjzcsq.com)注册、登录在进行申报。(已注册人员可直接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未注册人员先进行账号注册,在进行登录。)
六、初级教师系列职称申报纸质材料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牢固树立为教师提供服务的工作导向,全面梳理在职称评审中需要教师提供的材料清单。对经学校和县教科局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和在职培训等材料,由教师个人在评审表中上传即可。
(一)学校需提供的材料
1.学校出具的书面推荐报告。
2.学校进行公示。各学校出具的评审推荐进行公示。
3.学校公示结果证明。各学校出具的评审推荐进行公示的
方式、时间及结果证明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3份(A4纸双面打印),由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的填报栏中填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 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签字确认。
七、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二公开”。一要公开印发的有关文件、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以便申报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情况。二要公开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评审推荐工作存在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划定任务节点,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公示分开,畅通意见渠道。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评审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经事宜,由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二)监督举报方式
1.监督电话:0996-4682932
2.来信来访地址: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11 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县人社局:唐双 0996--4682378
2.县教科局:贾宝来 0996--4683932
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