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且末县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主体及评审原则
且末县教科局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主体,会商且末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按程序报备。2022年继续实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分离政策。
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范围
全县在岗在编和在岗不在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分离。凡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按照2019年修订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四、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
收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启动,年底前结束,不得跨年度评审。
个人申报时间为10月1日--10月20日,网上形式审核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
五、申报人需要提供的纸质版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形式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1份(A4纸双面打印),由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的填报栏中“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签字确认。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三公开”。一要公开自治区、自治州印发的有关文件、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等,以便申报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情况。二要公开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含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并进行公示。三要公开对群众投诉问题的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评审推荐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向抗击疫情一线教师倾斜力度。县属各学校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要优先推荐坚守抗击疫情一线,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参加自治区空中课堂线上教学的视作自治区级示范或观摩教学课。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对照教育系列教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加大申报材料审核力度。
(三)注重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考核。县属各学校应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要把申报人员政治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放在评价首位,申报人员政治上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划定任务节点,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审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且末县人社局、教科局负责解释。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0996-7629383 0996-7625265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联系人:吐逊古丽 0996--7629383
县教科局联系人:陈荣明 0996-762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