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州直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州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 号)、自治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人社规〔2021〕1 号)以及自治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 号精神),现就 2022 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州各县市及各企事业单位在职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纤维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二、评审条件
依据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22 号)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进行查阅。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 年9月27日至10月2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 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 2022 年11月10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事项
(一) 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点击 “任职资格条件”查阅职称评审条件,满足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具体申报方法查阅 “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 填报材料。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上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 网上审核。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严格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次数不得超过 3 次,对第 3 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所有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1.基本信息: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以及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 ,若查询未果,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有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 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干部履历表)。
4.工作简历: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工作简历。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
6.继续教育:申报人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合格证书扫描上传。
7.著作论文情况: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 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8.职称外语、计算机情况: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9.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工作:按照《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 号) 要求执行。
10.聘(任) 现职期间考核情况:申报人按要求上传近 3 年(2019 年—2021 年) 年度考核表(正反双面),非公经济不需提供。
11.聘(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能反映申报人聘(任) 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 3000 字以内。
12.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公示结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上传派出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
13.信息遮盖:申报人员请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 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 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二) 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结果 (模板详见附件) 。
(三) 主管单位。主管单位人事(职称) 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模板详见附件) 。
(四)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须按要求填写《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并由相关单位盖章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 评审委员会 。“形式审核通过”后 ,申报状态显示“评审委员会已接收材料”的申报人员,由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须使用 A4 纸正反双面打印,贴本人免冠近照,一式两份,有水印方为有效。),本人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 ”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主管呈报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并签字盖章。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主管呈报单位人事(职称) 部门统一负责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 ,以及缴纳评审费。
(六) 需向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提交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请严格按照表格或模板要求的注意事项填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附目录清单:
1.现实表现政治鉴定材料,原件1份,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说明任现职以来是否出现过严重政治性、导向性错误,是否受到违纪违规处罚或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按照管理权限,主管领导和党支部纪律委员需签字盖章。自由职业者按要求提供《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为网上申报后,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
3.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性质证明1份(行政事业单位的,附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复印件或当地人社部门证明;企业单位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推荐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及公示结果原件(推荐单位公示模板见附件1、附件2)。
6.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学习,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目、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
7.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说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
8.业务自传(初次确定为实习期小结)。重点说明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学识水平,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签署“已审核,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
10.任职资格证书;
11.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表》(正、反面),非公经济工作人员不需提供;
12.评审对象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专业著作。
13.申报人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模板见附件5)。
14.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模板见附件6)。
15.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援派期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
七、答辩要求
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管委会、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八、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推荐单位和主管呈报单位要严格审查推荐,严格工作流程,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所审核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并按照规定程序推荐。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 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将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二)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疫各项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三)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四)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填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 年 11月1日—11月10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五)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2年度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2260026、6882202
联 系 人:陈志东、 宫永强
地 点:库尔勒市延安路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11室
附件:
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推荐单位名称公示结果模板
3.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申请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
7.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
8.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申请表.doc
附件7: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docx
巴州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