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州直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职改办字〔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巴州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巴州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申报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科研、生态环境技术支撑、环境工程与技术咨询)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在援疆期间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开具委托函的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企业和军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在自治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二)完成本专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网上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及成绩合格证;
(三)任现职以来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任职资格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网上申报。登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对不符合上传标准的材料视为不合格。
(二)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巴州生态环境局217公室。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于2022年8月25日开放申报,关闭时间为9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通古力克
联系电话: 0996-2108831,15276153014
传真:0996-2108831
受理地点:库尔勒市石化大道53号巴州生态环境局217办公室
五、评审会答辩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评审会答辩地点:拟定于巴州生态环境局
七、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
凡符合任职资格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https://www.xjzcsq.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进行个人注册、登录,按照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和附件,由巴州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对不符合上传标准的材料视为不合格(具体申报和审核方法见该网站中“业务指南”)。
1、标准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在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报告或学籍档案证明材料)。
3、现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其他省区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成绩合格证。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学习,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目、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继续教育科目及专业科目合格证书扫描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附免试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代表作。
6、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期满考核表》(正、反面),非公经济不需提供。
8、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本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
9、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同时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及公示结果。
10、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
11、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上传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12、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
1、现实表现政治鉴定原件1份,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自由职业者报送《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按照管理权限,由单位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签字盖章(非公企业无此要求)。
2、所在单位性质证明1份(事业单位的,附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复复印件或当地人社部门证明;企业单位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等(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
3、送审人员公示结果1份,须签字盖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有水印方为有效),中级、初级均需一式二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未反面打印的不予受理),同时加盖基层单位和推荐单位印章;
5、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
7、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条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民营企业按照巴人社规〔2021〕1号文件要求执行。
8、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承诺书各1份。(承诺书见附件)
9、论文、著作要反映本人在任职以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具体要求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10、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考核表原件(民营企业不需要提供)
11、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报送巴州生态环境局217办公室审核留存,评审结束后领回。
八、免于答辩范围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答辩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20进行,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未按时参加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请参加评审人员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通知。
九、有关要求
(一)“访惠聚”工作住村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
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可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下载),并经所在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二)严格规范继续教育制度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成绩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
(三)严格实行审批责任制
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有关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自查实之日起,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上报。单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审批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十、注意事项
1、申报信息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材料,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
3、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4、网上申报时须仔细检查核对,提交自治州工程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在申报时限内共审批3次,分别是9月5日,9月15日,9月21日。第3次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请各申报人合理掌握报送时间。
5、初次确定(初级、中级)、授予(中级)工作,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版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网上提交资料多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6、职称评审费:初次确定初级收费100元;初次评定初级220元;初次确定(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7、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巴州生态环境局,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8、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2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个人承诺书
2.单位承诺书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4.《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
5.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6.《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
1-2.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docx
1-3.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docx
2-2.附件: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docx
3.附件.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人员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doc
2-1.附件: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doc
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