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科局,自治州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非公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自治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人社规〔2021〕1号)及自治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精神,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结合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2022年自治州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8月21日-9月24日。
二、申报范围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三、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职称人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38号)《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重能力、重业绩、专业水平强,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四、职称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登陆“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s://bz.xjzcsq.com/bz/index.html),按要求上传职称评审资料。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查阅职称评审系统内的“操作指南”。
在申报职称评审资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
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要严格按照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巴州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我们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经修改后再上报,且上报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职称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人
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模板见附件)。
1.标准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提供学历网上查询报告或学籍档案证明材料)
3.现任职称资格在新疆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其他省区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干部履历表)。
4.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的学习,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两年专业课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合格证书扫描上传。
5.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相关的印证材料。
6.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表》(正、反面),非公经济不需提供。
8.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本人签字、按手印的个人承诺书。
(二)推荐单位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模板见附件),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及公示结果(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见附件)。
(三)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四)自由职业者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需按要求填写《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模板见附件),并由相关单位盖章上传至“巴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对口援疆人员
对口支援新疆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上传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六、答辩范围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此三类人员免于答辩(驻村免试审批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免于答辩。
(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将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二)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自动生成,在线打印,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通过形式审核”后提交评审表并及时缴纳评审费用。
(三)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人,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380元/人。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信息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材料(所有附件均为JPG格式),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需填写“无”,不得留空格。
(三)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四)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至9月20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https://bz.xjzcsq.com/bz/index.html)填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9月24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撑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巴州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咨询电话:0996-2043065,18196430829
联系人:马革新
地 点:巴州科技局308室
附件:
1.公示模板
2.公示结果模板
3.推荐意见模板
4.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模板
5.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模板
6.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
7.驻村免试审批表
巴州自然科学研究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巴州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巴州科技局(代章)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