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社局、水利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州工程系列水利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水厅〔2022〕10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职改办字〔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文件,结合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和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月8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23日(通过网上审核后,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巴州水利局4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申报职称人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104号)、《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等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当为在巴州从事水利水电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与管理、工程及科学技术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注册登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水厅〔2022〕104号)要求上传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查看网站操作指南。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至自治州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评审委员会。
四、纸质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用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
(一)现实表现政治鉴定材料,原件1份,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按照管理权限,主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书记需签字盖章。
(二)所在单位性质证明1份(事业单位的,附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复印件或当地人社部门证明;企业单位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人员公示、公示结果各1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需申报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附件5)。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系统里双面打印,评审后分别归入人事档案和技术档案)。
(五)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六)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技术总结1份。
(八)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具体起止时间和从事的相关工作)。
(九)论文、著作要反映本人在任职以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具体要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水厅〔2022〕104号)执行。
民营企业参加中级以上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作为必备要求,提供2篇及以上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即可。
(十)2019、2020、2021年各年度考核表(扫描原件上传,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水利企业单位另提供每年年度考核总名册及优秀比例。
(十一)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未能提供验证报告的,需扫描学历证书原件上传)、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原件。
(十二)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至(八)项报送巴州水利局401办公室审核留存,(九)至(十二)项材料报送至巴州水利局审核通过后领回。
五、免于答辩范围
1.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3.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六、有关政策要求
(一)“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对口支援新疆和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
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附件4),经相关单位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上传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须按要求填写《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6),并由相关单位盖章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严格规范继续教育制度
事业单位、国企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完成2021-2022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2021-2022年公共科目学习;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完成2021-2022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2018-2022年公共科目学习。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完成2021-2022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2021-2022年公共科目学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学习须取得合格证书并上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三)严格实行审批责任制
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提供的证件和有关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上报。单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审批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四)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职称时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5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扫描原件(JPG文件格式)并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传。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写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
3.网上申报时须仔细检查核对,提交自治州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第3次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4.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5.职称评审费:中级评审380元/人,初级评审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莎莎 0996-2030024 13999007808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2.《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4. 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人员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
5.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意见(模板)
6.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
2022年8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pdf
巴州 2022 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