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州工程系列电力专业
中、初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发改委,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类电力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和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部分行业下放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巴人社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人社规〔202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结合自治州电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将2022年自治州工程系列电力专业中、初级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12日—9月2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20日—9月30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二、职称申报范围
从事电力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人员、受记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一)职称申报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风端正。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职称人员应符合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号)等文件要求。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参加评审相关政策参照自治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人社规〔2021〕1号)要求执行。
四、网上职称申报要求
(一)申报职称人员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按要求填报上传职称评审资料。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查阅职称评审系统内的“操作指南”。
(二)申报职称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资料时,须仔细检查核对,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上报材料不清晰或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上报提交材料次数不得超过3次,第3次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及自治州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州工程系列电力专业中、初级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职称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
1.身份材料,标准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资格批准文件以及聘任材料(文件或聘书或岗位聘用登记表)。
4.参评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上传近2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公需课及专业课);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5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2年专业课合格证书,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2年公需课合格证书及近2年专业课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合格证书扫描上传。
5.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代表作,具体包括:出版或即将出版的专著、论著、学术论文,实验技术报告、评价及监测报告、技术标准、调研报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获得的知识产权、奖励证书及课题项目证明等。
6.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表》(正、反面)(非公经济不需提供)。
8.自由职业者填写《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
9.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本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
(二)推荐单位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及公示结果。
(三)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
(四)对口支援新疆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上传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事前公示
(一)职称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职称时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二)职称申报失信行为记录。完善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没收其伪造证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反诚信的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撤销其职称,五年内不得继续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职称人员的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进行公示。对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等不诚信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须按要求填写《巴州2022年度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并由相关单位盖章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七、免于答辩范围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
(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将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二)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经所在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连续参加上述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直接认定高一级职称。
(三)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自动生成,在线打印,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双面打印,有水印方为有效),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通过形式审核”后提交评审表并及时缴纳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次确定初级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九、注意事项
(一)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必须扫描上传原件(JPG文件格式),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职称申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网上申报时逐项填写材料时要仔细检查核对(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
(三)属各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发改委审核后统一报送,属州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确定(初级、中级)授予(中级)工作,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至9月20日,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至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手中,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郭晓峰 联系电话:18935755917
王佳伟 17794897521 09962013568
传 真:2022026
地 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号巴州发改委426室
附件:
1、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2、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3、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模板)
4、巴州2022年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
巴州工程系列电力专业
中、初级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