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发[2020] 25号)、《关于对参加 “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7] 175号 )、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部分行业下放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 巴人社发[2020] 14号 )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结合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巴州红旗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职称评审人员范围及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坚决与“三股势力”“两面人”划清界限,斗争到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渗透。师德高尚,师风严谨,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二)、参评人员范围
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相关工作的需要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其他相关参评条件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职称申报人员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见附件1)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明电[2019] 40号 )等文件执行。
二、职称评审申报渠道
1.采用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的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http://www.xjzcs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
2.网上申报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申报人)首先进行网上申报,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具体业绩或发表论文情况及申报职称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自治州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手工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出具相关公示证明,报送至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办公室进行复核,材料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并经最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评审。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于2020年10月13日开放申报,关闭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网上材料审核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强 董文迪
联系电话:0996-8772606、15099473099
受理地点: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综合办529办公室
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网上报送流程和有关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询“帮助中心”查看。
四、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申报人按照评审系统要求需扫描上传的材料:
1身份材料:近期标准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认可的学历材料(在职教育需提供学籍材料或学信网认证材料)。
3.年度考核材料:近三年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正、反面)和近三年申报人单位年度考核定等文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资格批准文件以及聘任材料(文件或聘书或岗位聘用登记表)。
5.专业获奖(表彰)证书:任现职以来所获教育工作或其他各级别比赛相关奖励证书。
6.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著作原件(要求:要有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论文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发表的,需将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翻译成汉语,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发表限定日期为近三年内)。
7.业务工作总结: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8.继续教育证书:需提供2020年专业科目网上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接受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的技工院校系列继续教育证书; 2016-2020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免去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后,请放大观看,务必保持足够的清晰度。凡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清晰度不够影响网审、评审的,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提交备审核的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我办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手工填写推荐意见)。中、初级均为一式两份,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同一张纸正反面打印。
2.公示(见附件2)及公示结果: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1份,注明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时间及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申报人在空白处手工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 见附件3)。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在职教育需提供学籍材料或学信网认证材料)。
5.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符合免除学习条件的出具《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证明材料。
7.中职、技工院校教师相关专业获奖(表彰)证书:奖励证书和配套的表彰文件原件,以及两者的复印件各1份。
8.论文、论著: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要求
1.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填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表格(见附件6) ,经审核合格可免去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和答辩。表格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由各县(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明电[2019] 40号 )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3.申报人请于2020年10月26日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 htp://ww.xjzcsq.com/ )网站进行申报(逾期端口将关闭)。网审通过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综合办529办公室,并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注:网审通过即可报送材料,不再另行通知时间)。受时间、工作量等因素制约,申报人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规定次数端口将自行关闭。请申报人在材料退回时认真阅读修改意见并逐一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再提交。
4.网上下载打印的评审表须与上报我办表格内容一致。申报职称的纸质资料均须扫描原件后网上报送,受理资料时,请携带所有申报材料以便核对。
5.申报人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6.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7.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8.答辩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在2020年11月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免于答辩)。
9.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
六、注意事项
1.登录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 JPG格式),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职称申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网上申报时逐项填写材料(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仔细检查核对,提交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中、初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当年不再受理。
3.初次确定(初级、中级)授予(中级)工作的相关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网上审核通过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初次确定初级收费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该条仅针对:初定职人员及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在参加中职学校教师工作满五年直接进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人员)
各申请人请及时申报并认真审核,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材料。审查中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申报人个人责任;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在职称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综合办公室反映。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职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样表)
4.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
5.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6.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模板)
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
2020年10月11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