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中、初级专业
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自治州各县(市)人社局、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单位,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类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部分行业下放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巴人社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结合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自治州从事林业专业有关技术研发、工程咨询设计、生态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建设、技术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需要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需要申报高技能人才的技术工人。
1.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林业工程系列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职称申报人员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修订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等文件执行。(见附件1)。
三、职称评审申报渠道
1.采用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的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陆http://www.xjzcsq.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
2.网上申报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申报人)首先进行网上申报,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审核通过,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具体业绩或发表论文情况及申报职称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县(市)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手工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出具《公示证明》,报送至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进行复核,材料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并经最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评审。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于2020年9月20日开放申报,关闭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曹鑫 巴音
联系电话:2024944、18199249109
受理地点: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414室
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网上报送流程和有关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询“帮助中心”查看。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申报人按照评审系统要求需扫描上传的材料:
1.身份材料:近期标准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认可的学历材料(在职教育需提供学籍材料或学信网认证材料)。
3.年度考核材料:近三年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正、反面)和近三年申报人单位年度考核定等文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资格批准文件以及聘任材料(文件或聘书或岗位聘用登记表)。
5.专业获奖(表彰)证书:任现职以来所获林业业务工作相关奖励证书。
6.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著作原件。论文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发表的,须将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翻译成汉语,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发表日期截至2020年8月31日)。
7.业务工作总结: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8.继续教育证书:需提供2020年专业科目网上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接受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的林业行业继续教育证书;2014—2020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免去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9.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后,请放大观看,务必保持足够的清晰度。凡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清晰度不够影响网审、评审的,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提交备审核的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我办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并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手工填写推荐意见)。中、初级均为一式两份,要求使用A4大小纸张,同一张纸正反面打印。
2.公示结果: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1份,注明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时间及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申报人在空白处手工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3)。
4.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职教育需提供学籍材料或学信网认证材料)。
6.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资格批准文件以及聘任材料(文件或聘书或岗位聘用登记表)。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符合免除学习条件的出具《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证明材料。
8.业务考核登记表:近三年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定等文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9.林业专业获奖(表彰)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和配套的表彰文件原件,以及两者的复印件各1份。
10.论文、论著:原件。
11.其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六、有关要求
1.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由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填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表格(见附件6),经审核合格可免去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和答辩。表格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由各县(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3.申报人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xjzcsq.com/)网站进行申报(逾期端口将关闭)。网审通过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并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注:网审通过即可报送材料,不再另行通知时间)。受时间、工作量等因素制约,申报人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规定次数端口将自行关闭。请申报人在材料退回时认真阅读修改意见并逐一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再提交。
4.网上下载打印的评审表须与上报我办表格内容一致。申报职称的纸质资料均须扫描原件后网上报送,受理资料时,请携带所有申报材料以便核对。
5.申报人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6.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7.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8.答辩要求: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免于答辩;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答辩时间在2020年1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
1.登录管理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JPG格式),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职称申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网上申报时逐项填写材料(填写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得漏项,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不能留空格,网上提交资料所有附件必须上传相关佐证内容,不能为空)。仔细检查核对,提交自治州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当年不再受理。
3.属各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报送至州林业和草原局,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属州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州林业和草原局。
4.初次确定(初级、中级)授予(中级)工作,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界面填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网上审核通过过后,提供纸质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初次确定初级收费100元、初次确定中级、授予(中级)收费380元。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向所属林草部门抄送。确保基层每一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获悉通知主要精神。各县(市)人社部门请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审核,填写明确意见,按要求签名、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审查中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在职称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反映。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样表)
4.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
5.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6.继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5日
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林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